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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还冲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丨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万安交警 2023-06-09

近日

一男子遇交警夜查整治行动时

竟然加速冲卡

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他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


     2022年07月22日19时,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万安县凤凰路新兴路-新村路口路段,开展交通违法夜查整治行动。当日20时13分检查一辆小型轿车时,驾驶人刘某拒不配合检查,强行冲卡,并把警用临检牌撞倒。









     2022年7月24日驾驶人刘某自行至万安县公安局芙蓉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民警调查,驾驶人刘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人刘某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强闯关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以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问:遇到交警执法检查时

正确的做法是?

       1.交警查车主要核查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以及驾驶人是否有酒驾、未系安全带、超员、超载,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在看到交警发出停车信号后,驾驶人应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并在交警指定的停车位置或就近的安全位置按规定将车辆靠右停稳,切忌猛踩刹车或猛打方向盘。


    3.将车安全停好后,驾驶人应熄火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下车接受交警的检查,特定情况时,驾驶人应配合交警打开车门、后备箱查车。


    4.驾驶人如不服交警的处罚,不要当场争吵,而应依照规定程序向交警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诉。


    5.在查车时,驾驶人如果逃跑,除了要承担违法驾驶行为的责任外,还可能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罚。


交警提示

无证驾车不是儿戏

法律不开玩笑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遇到交警执法

一定要积极配合

切勿冲卡或者阻碍执法


编辑:刘云

审核:刘琛

签发:彭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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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安公安交警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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